法醫臨床鑒定損傷程度鑒定: 從原始損傷及損傷所致功能障礙兩方面,對人身傷害案件中的被害人的損傷輕重程度進行評定,為刑事案件的處理及行政處罰提供依據。使用標準有《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》。 傷殘程度鑒定: 為人身損害賠償案件提供依據。如:人身損害、交通事故、工傷事故中的受害的殘疾程度評定。使用標準有《人體損傷致殘程度鑒定標準(試行)》、《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》、《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》等。 保險鑒定: 與保險有關的事項進行鑒定,如:保險理賠中涉及殘疾評定,是否符合重大疾病、失能豁免保費條件的鑒定。 護理依賴程度鑒定: 對具有嚴重殘疾的被鑒定人,在情況穩定之后,是否仍然需要他人幫助以維系日常生活,以及需要他人幫助的程度進行鑒定。護理依賴程度分3級:部分護理依賴,大部分護理依賴,完全護理依賴。依據《人身損害護理依賴程度評定(GA/T800-2008)》 三期鑒定(誤工期、營養期、護理期): 由于損傷導致傷者日常生活能力臨下降,或者不能完成相關工作而導致經濟損失,或重大損傷需要補充營養的,按照相關標準進行鑒定。 其它鑒定: 損傷判定——對外傷所致的人體傷害進行描述。 傷病關系——對被鑒定人的傷害結果進行分析,評價損傷與疾病在其中的參與程度。 致傷物推斷——根據損傷表現分析致傷物體的性狀。 致傷方式——根據損傷表現分析形成損傷的機制。 家庭暴力鑒定——通過建立家庭暴力損傷檔案,記錄多次受傷情況,為虐待罪的定罪量刑提供依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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